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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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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檢(質量)函[2014]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藥檢定(管理)所(站、局)、農藥登記原藥全組分分析試驗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管理,提高農藥產品質量檢測能力,經研究,我所決定于近期開展2014年農藥質量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驗內容
此次能力驗證依據HG/T 4469-2012要求,對草除靈懸浮劑進行有效成分質量分數和懸浮率的測定。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負責向各參加單位發送試驗樣品和標樣。
(一)草除靈質量分數測定
對樣品A和B均按照HG/T 4469-2012規定的液相色譜法和氣相色譜法檢測草除靈質量分數,試驗條件及檢測結果填寫至附件相關統計表中。
(二)草除靈懸浮率測定
對樣品A按照HG/T 4469-2012規定的液相色譜法檢測草除靈懸浮率,試驗條件及檢測結果填寫至附件相關統計表中。
二、參加單位
各省級農藥檢定機構、農藥登記原藥全組分分析試驗單位。
三、有關要求
(一)我所于9月20日前完成試驗樣品的發送。
(二)各參加單位在收到樣品后請及時開展試驗,按要求撰寫試驗報告(見附件),于11月1日前將試驗報告(含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提交至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質量審評處。
(三)各參加單位應高度重視,嚴格自律,獨立開展試驗,并按時提交試驗報告。
四、其他事項
(一)檢測結果將采用方法再現性檢驗評價結果的滿意度;同時采用穩健統計技術,計算實驗室間和實驗室內的Z值,分析誤差來源。
(二)我所將對能力驗證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總結報告上報部種植業管理司,同時進行內部通報。
(三)我所對參加能力驗證工作的各單位進行統一編號,并在總結報告中給出所有參加單位名稱和對應編號。
(四)各單位收到樣品后請及時告知我所質量審評處。
(五)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國農藥信息網下載(http//www.chinapesticide.com)。
(六)聯系人:姜宜飛,聯系電話:010-59194072,傳真:010-59194064,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2號樓(100125),電子信箱:13691201864@163.com。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