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赴長沙開展農藥殘留GLP實驗室監督檢查
本網訊:2017年8月1-3日,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組織檢查組,對湖南化工研究院加法檢測有限公司農藥殘留實驗室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為全面完成中美雙方關于農藥良好實驗室規范(GLP)考核管理體系的匹配性評估,應農業部農藥檢定所邀請,美國環保署(EPA)法規符合性辦公室主任FranciscaE.Liem女士、DanielM.Myers先生作為觀察員,全程參加了監督檢查。檢查組依據良好實驗室規范準則要求,分
2017-08-08
發布時間:2016-05-20 瀏覽次數:3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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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2016年4月26日-27日,第30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良好實驗室規范(GLP)工作組會議在法國尼斯召開。來自OECD化學品安全評價數據互認體系(MAD)成員國、非成員國履約國、臨時履約國以及觀察員國的80多位代表參加了會議。農業部、認監委組成的中國代表團以觀察員身份參加了本次會議。
會議通報了2015年第29屆會議以來的相關工作,審議了第29屆會議紀要,確定了2016-2017年工作計劃與安排。審議了2015年對斯洛伐克共和國、西班牙、瑞典、南非和以色列等5個國家的GLP監管體系現場評估報告。聽取了希臘醫療用品GLP監管體系建設及現場評估準備情況匯報,計劃于2017年上半年對其進行首次現場評估;聽取了臨時履約國泰國GLP監管體系后續現場評估準備情況匯報,泰國臨時履約期將延長3年至2019年7月,工作組計劃視情況2016年對其進行再次現場評估。審議了《GLP被試物管理、特征描述與使用》和《OECD/GLP與ISO/IEC 17025的關系》兩個文件的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后將分別以共識性文件和意見書形式發布。會議研究決定,明確和細化各成員國納入GLP監管體系的具體化學品領域并在網站上公布,以利于成員國之間GLP監管信息的及時溝通與有效利用;建議將各成員國檢查中發現的未遵從GLP試驗項目信息與成員國GLP實施情況年度綜述進行有效關聯,并加強與注冊登記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
會議對一些技術問題,如穩定性試驗中涉及批次分析檢測時試驗機構資質范圍如何表述、試驗場所未納入GLP監管體系時試驗如何開展與報告、試驗機構員工(包括離職員工)培訓與技術檔案如何歸檔保存、GLP準則在計算機系統中的應用等問題進行了研究和討論。據悉,新的OECD/GLP共識性文件《GLP準則在計算機系統中的應用》已于4月22日發布,取代1995年發布的該文件舊版。
會議還介紹了2015年10月在印度舉辦的第12屆OECD/GLP檢查員培訓班有關情況。第13屆檢查員培訓班將于2017年在波蘭舉辦。
OECD非常重視中國加入其MAD事宜,會議期間,GLP工作組主席、副主席和秘書處成員與中國代表團就中國不同領域化學品GLP監管體系建設情況、雙方下半年工作和技術交流會議有關設想進行了專題交流與討論。
我所監督管理處李友順參加了本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