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8-04 來源: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 瀏覽次數:865
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
2025-08-04
865
問題描述
申請產品化學試驗單位資質中,項目負責人為本科學歷,生物技術專業,從事農藥環境影響試驗的濃度分析工作10年,取得中級工程師(化學分析),該負責人可作為產品化學試驗的項目負責人嗎?
參考答復
產品化學試驗項目負責人一般應具有相關專業領域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本專業領域至少3年試驗經歷。此外,產品化學試驗項目負責人應掌握農藥登記產品化學資料要求和試驗準則、標準,并接受相應培訓,具有一定的實操經歷。
問題描述
試驗認定中,項目負責人(SD)應有至少3年相關工作經驗且本科以上學歷,試驗員專科以上學歷且非相關專業至少兩年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計算時,未取得資質的時間可計算在內嗎?
參考答復
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認定人員技術資質應符合學歷和試驗經歷要求,并參加過相關專業領域培訓,熟悉相關試驗操作。相關工作經驗為與所申請試驗范圍相關的試驗經歷。